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:1、父母(抚养人)、配偶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费来源,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; 2、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;3、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。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,由县级人民 ***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《定期抚恤金领取证》。定期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。
公务员一等功有什么待遇?
1.待遇一:优先批准其服现役。荣获一等功烈士的子女本人自愿,且符合征兵条件的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批准其服现役。
2.待遇二:先录用为公务员。烈士的子女符合公务员考录条件的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为公务员。
3.待遇三:义务教育优待。烈士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,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优待;在公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,免交保教费。
4.待遇四:优先录取。烈士子女报考普通高中、中等职业学校、高等学校研究生的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5.待遇五:降低分数线。报考高等学校本、专科的,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降低分数要求投档。
6.待遇六:免交学杂费。在公办学校就读的,免交学费、杂费,并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。
7.待遇七:高考加分